评级机构间的竞争可能要更激烈了

债券民工 债券民工
2021-08-24 14:30 4308 0 0
投资者付费模式的开展和广泛应用,可能才是评级机构的新赛道。

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bondworker)

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结果的公告》,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被评定为A类信用评级机构,可以从事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化产品和境外主体债券的评级;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被评定为B类信用评级机构,可以从事金融债券的评级。

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具有全牌照的评级机构已经达到了7家,分别为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中证鹏元、东方金诚、上海新世纪、大公国际和远东资信。与此同时,评级新势力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安融评级首次亮相是在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1日公布的《完成首次备案的证券评级机构名录》中,已经可以从事交易所债券产品的信用评级。此次获得的金融债券的评级资格,可谓意义深远。

远东资信和安融评级此次新增评级范围的获取,可能要让评级机构之间的竞争更激烈了。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评级机构的市场出现了一定的缩小。因为各个监管机构分别发文,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要求、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的评级要求。监管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证券法》修订实施之后,证监会于2021年2月26日相应修订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强制性规定。

2、2021年3月2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业务问答(第9期)| 取消强制评级》,明确“申报环节,不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作为申报材料要件”,“发行环节,取消债项评级报告强制披露要求,保留企业主体评级报告披露要求”。

3、2021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发文,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的信用评级要求。

从市场情况来看,目前部分评级机构已经上调了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的收费标准,相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收费自律公约》有了较大的增幅。收费标准的上浮可以短期内对冲评级新规取消强制评级的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信用评级市场已经进入了存量竞争的新阶段,单纯靠收费标准上调很难实现持续发展。投资者付费模式的开展和广泛应用,可能才是评级机构的新赛道。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债券民工”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评级机构间的竞争可能要更激烈了

债券民工

做债,我们是认真的

385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铛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风知此音。呵呵笑,笑酿成白酒,散尽黄金。

  •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目前,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中证鹏元具备严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及业务制度,有效实现了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管理。 中证鹏元拥有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且95%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展望未来,中证鹏元将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强化投资者服务,规范管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提升评级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微信公众号:cspengyuan。

  • 小债看市
    小债看市

    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 雷达Finance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观点
    观点

    观点(www.guandian.cn)向来以提供迅速、准确的房地产资讯与深度内容给房地产行业、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市场而享誉业内。公众号ID:guandianweixin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