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会议纪要第五条的理解与解读——国有企业债务人的无效诉权

不良资产下午茶 不良资产下午茶
2020-04-10 18:06 4926 0 0
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在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以不良债权转让行为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来源:武汉杜亮律师

海南会议纪要第五条的理解与解读

五、关于国有企业的诉权及相关诉讼程序

会议认为,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在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以不良债权转让行为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国有企业债务人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两案合并审理。国有企业债务人在二审期间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且做出一审裁判后再行审理。

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对于受让人的债权系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如果受让人的债权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给其他受让人后,因该受让人再次转让或多次转让而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该转让人以及后手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一、赋予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的诉权

对于国有企业债务人作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相关人,而非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无效之诉,存在争议。

如会议纪要所规定,国有企业债务人是以“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但国有资产的权利人应当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企业债务人也是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因此,国有企业债务人与因不良债权转让而受到损害的国有资产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确定的关联性。除非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另行有授权或者委托,国有企业债务人有权代表其对可能受到损害的国有资产提出异议。

但如上条所述,海南会议纪要已经赋予了地方政府等机构涉及国有资产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但如果其已经放弃,应当视为该不良债权的转让已经获得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许可,国有企业债务人没有权利提出无效异议,因此在第二条第七项中规定,“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中,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用受理该案件。

当然,考虑到海南会议纪要就是为了协调各个部门的意见而孕育的产物,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对国有企业债务人的异议,还是赋予其可以有条件提出无效诉权。

条件1,提供相应的担保,用于防止国有企业债务人进行权利滥用;

条件2,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即表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经对该不良债权的转让合同予以效力认可。

二、国有企业债务人无效之诉的行使

具体的行使方式,海南会议纪要规定,应当由国有企业债务人另行起诉,与受让人诉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诉讼相互区别。当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的无效之诉受理后,再将受让人诉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诉讼中止,并将两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如果受让人诉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诉讼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无效之诉,则应当待该无效诉讼已经生效后,再行恢复案件审理。

三、无效之诉中的案件当事人

1、受让人系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的

国有企业债务人作为原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受让人作为被告

2、受让人系从其他受让人处受让

国有企业债务人作为原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受让人和受让人作为被告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不良资产下午茶”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海南会议纪要第五条的理解与解读——国有企业债务人的无效诉权

不良资产下午茶

杜亮律师,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业务方向:不良资产、基金、金融资本。(个人微信号:dulvshi001)

26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铛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风知此音。呵呵笑,笑酿成白酒,散尽黄金。

  •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目前,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中证鹏元具备严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及业务制度,有效实现了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管理。 中证鹏元拥有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且95%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展望未来,中证鹏元将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强化投资者服务,规范管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提升评级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微信公众号:cspengyuan。

  • 小债看市
    小债看市

    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 雷达Finance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观点
    观点

    观点(www.guandian.cn)向来以提供迅速、准确的房地产资讯与深度内容给房地产行业、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市场而享誉业内。公众号ID:guandianweixin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