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六年后成为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历史股东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敲响法槌 敲响法槌
2021-10-30 11:32 2724 0 0
债务人公司不足以清偿涉案债务,债权人申请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作者:乔谦律师

来源:敲响法槌(ID:qiao18305313373)

【律师前言】

一、担任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慎重,尤其是接手存续公司的股权的。建议接手前做好调查工作,以免为接手前的债务背锅。另外,接手后成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报告并审计,建立财会制度,保持财务独立;

二、本文所述案例,公司对外欠债未能清偿,六年后,贾某接手全部股权,成为公司的唯一股东,未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虽然已经将股权全部转出,仍被债权人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

【裁判要旨】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担任唯一股东期间,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也不能证明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故追加该历史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例】

贾某与润木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2019)京民终1485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简要案情】

一、 北京跃龙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9年戚某成为唯一股东,2012年,贾某成为唯一股东,2018年刘某军成为唯一股东;

二、 2006年5月,平谷区法院作出支付令,确认北京跃龙公司支付北京某农信社2580万元;

二、2007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铁路中级法院(四中院)执行;

三、2008年,北京四中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2018年5月,润木某公司通过债权受让,经法院裁定成为申请执行人;

五、润木某公司提出申请,以贾某担任唯一股东期间存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情形为由,申请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

六、2018年12月,北京四中院裁定驳回追加申请;

七、润木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撤销上述裁定,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一审法院北京四中院予以支持;

八、贾某上诉至北京高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予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

【争议焦点】

贾某担任公司的唯一股东期间,是否存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情形

【裁判结果】

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支持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

【裁判规则】

一、根据《变更追加规定》20条,贾某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应当对自己担任股东期间是否存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情形进行举证证明。

二、贾某未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经审计,其提交的资产负债表等不足以证实其担任股东期间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也未举证其已经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向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债务人公司不足以清偿涉案债务,债权人申请追加贾某为被执行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敲响法槌”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欠债六年后成为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历史股东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敲响法槌

致力于法律服务,案事件研究。(公众号ID:qiao18305313373)

142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睿博恩重生笔记
    睿博恩重生笔记

    专注企业债务纾困与价值重组的实战笔记・服务银行、AMC、政府平台及民营企业・涅槃贷 3.0 开创践行者・以 “铁算盘、铁账本、铁规章” 重塑信用。

  • 金诚同达
    金诚同达

    金诚同达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合肥、杭州、南京、成都、西安、沈阳、济南设有分所,并在日本东京设有办事处。今天,金诚同达已发展成为中国境内极具规模、最富活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在诸多业务领域,金诚同达都已成为行业里的领头军,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优质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公司设立与合规、资本市场、金融、保险、信托、房地产、项目融资、基础建设、PE/VC、资产管理、并购、税务、知识产权、互联网、反垄断、劳动法、诉讼与仲裁以及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国际贸易、WTO争端解决、跨境争议解决等。

  •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目前,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中证鹏元具备严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及业务制度,有效实现了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管理。 中证鹏元拥有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且95%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展望未来,中证鹏元将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强化投资者服务,规范管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提升评级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微信公众号:cspengyuan。

  • 镭射财经
  •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金融与科技知识服务平台,提供研究 + 咨询 + 品牌 + 培训 + 传播等服务,目前已经服务超过300家机构;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网站:01caijing.com。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